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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图书馆关于《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深南审报[2021]10号的审计整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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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图书馆关于《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深南审报[2021]10号的审计整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3月至4月,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对深圳市南山区 2020 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单位集中招标后未及时签订采购项目合同,并对政府采购进行了延伸审计。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对我馆政府采购项目:《深圳市南山区图书馆总馆及分馆业务外包服务》等情况的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单位立即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

南山区图书馆政府采购项目:深圳市南山区图书馆总馆及分馆业务外包服务,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间隔工作日为13日,超过规定时间3个工作日,合同金额为401.28万元。

上述行为不符合《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七条“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和《关于南山区政府采购工作法定时限事项的通知》(南府购〔2012〕4 号)“三、(一)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

二、关于深圳市南山区图书馆的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遵循《南山区图书馆内部控制制度》,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采购事项均需要馆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严格单位招标采购程序,坚持依法、依规、依据,定期召开馆务会、馆长会,招标采购、工程项目等问题集体决策。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必要时邀请上级主管单位人员、纪检监察人员和审计局人员共同参与和监督重大采购工作,加大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

四是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组织对相关采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采购岗位员工的业务学习,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合同签订的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避免延误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

 

              深圳市南山区图书馆

 2021年7月28日

(联系人:周荣红,电话:26520400)